赖明:永葆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

发布日期:2023-03-14     来源: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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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人民政协在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方面作用更加凸显、舞台更为广阔。

政协委员作为政协工作的主体,是我国社会不同行业领域的优秀代表,肩负着各界人士的殷殷嘱托。政协委员的素质能力和履职质量直接决定了人民政协的目标能否实现、使命能否完成。本届全国政协委员有约60%都是新任委员,这为政协事业发展注入了很多新鲜血液和新生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政协委员要履好职,首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中共二十大的鲜明主题、精神实质和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善于学习,博专结合。既要从全局出发,学习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了解时事动向,掌握一个时期国家和地区重大决策部署和目标任务,又要立足界别行业,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加深对具体领域的研究,了解真情况,发现真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政协委员要履好职,必须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要求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了解人民政协的历史沿革,认真学习政协章程,正确认识政协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深刻把握政协协商的性质定位,明白政协不是权力机关,参政不行政,建言不决策,监督不强制,主要通过协商发挥作用,熟悉并掌握会议、调研、协商、视察、监督、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等委员履职渠道及其具体要求;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深入调研,勤学善思,巧寻良策,做到议政议在需要时、议政议在关键处、议政议在点子上。“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我们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自身德才兼备、清正廉洁的君子之风,在政协工作中当主角,在本职岗位上作表率,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新征程政协委员的风采。

政协委员要履好职,必须永葆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

为国履职,就是始终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心上。“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政协委员应切实认识到这个宝贵的身份不只是一份荣誉,更是历史和时代赋予的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应时刻牢记“国之大者”,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更好地凝聚共识、建言资政,让我们的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有为有位、绽放光彩。为民尽责,就是始终牢记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政协委员应坚持“以百姓之心为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委员联系广泛、贴近群众的优势,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社会保障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广泛了解民意民情,认真倾听民声民智,切实为民分忧解困,不辜负人民重托和群众期望。

为国是建好言,为民生鼓与呼,新时代新征程,政协委员重任在肩、大有可为。“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政协委员应将家国情怀化为行动动力,将履职尽责化为人生目标,风雨无阻,砥砺前行,不负人民重托,不负时代使命!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原专职副主席 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