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海,男,汉族,1942年2月出生,1985年11月加入九三学社,现年71岁,大学学历,贵州工学院有机化学专业毕业,工程师职称,曾在九三学社贵阳市委综合支社担任副主委。
李芳海于1966年9月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贵州省遵义碱厂历任技术员、工程师;1982年9月调入贵州省香料厂先后任技术科科长、质量管理科科长、生产科科长等职务。
1982年李芳海被调入到贵州省香料厂后一直从事科研生产工作。贵州省香料厂主要从事烟用、食用、化妆品香精、香料的生产,特别是“柏木油”香料产品远销境外,李芳海为了从植物中提取纯度高的香料原料,查阅了大量资料,深入贵州省内各相关地、州、县实地采集标本,逐一通过科学手段分析研判,为我省“贵州柏木油质量标准”由地方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收集了大量的第一手数据材料,提供了详实的科学依据。
在其担任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后,开始从企业生产源头开始控制和提高产品质量,无论原料什么时候到厂,他都亲自到一线取样、封检,确保原料的品质。他积极致力于企业产品标准化建设,组织所在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组成QC、QA小组开展质量管控,从拟定产品企业标准开始,并反复试验,不断验证、修订、完善、提高产品质量标准。正是由于产品质量的稳定,出口产量逐年提升,为国家创造了大量的外汇。为表彰他在标准化建设和质量管理工作中的贡献,1988年10月贵阳市标准化协会授予他“贵阳市标准化管理优秀工作者”称号,1989年10月贵阳市经委和贵阳市质量管理协会联合授予他“贵阳市优秀质量管理工作者”称号。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李芳海积极承担重点攻关项目,在对 “贵州柏木油”质量标准的拟定、升级工作,他带领团队工作人员夜以继日进行了上千次试验,并多次往返轻工部香精香料研究所向专家请教和探讨,终于成功将“贵州柏木油质量标准”列入国家质量标准。为此,1990年12月获国家轻工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1991年11月获“国家科学进步三等奖”。
李芳海在任九三学社贵阳市委综合支社副主委期间,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与支社班子成员一起积极组织支社活动,积极参与九三学社贵阳市委组织的调研,发挥九三社员科技人才优势,积极参政议政,组织社员为企业、学校和社会组织提供科研技术服务,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当年为社会作出贡献的李芳海也无法抵抗病魔的侵袭,2000年10月和2011年12月因突发脑溢血导致瘫痪和语言障碍,两次入院治疗,至今长期卧床在家。2001年贵州省香料厂经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整体出售,企业注销,按照相关规定解除了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并于2002年3月以自谋职业者身份在贵阳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如今每月领取社会养老金1600余元,但仍需按月缴纳140余元/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至2018年底,家庭经济情况非常困难。